罗罗唆唆了半天之后故事才开始讲,有趣味的女人,木讷的男人,让你奇怪这样的性格怎么能跟开始罗唆的形象符合起来,讲故事方面,毛姆是个的好手,方式老点而已 。说起故事,这并不是这本书吸引我的唯一的地方:在《刀锋》中,毛姆已经写过一个舍弃未婚妻去过苦行生活追求自我的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没有人性的天才,我是没有多少向往的,反倒是一个有点幽默和头脑的饮食男女更让我喜爱一些。哪怕有点贪财和虚伪。这本书里,我见识了作者的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底和对人对事的犀利观念。心有戚戚焉,还能有这末好的阅读体验了吗?
皎洁的月亮有我们无尽的寓意和期待,没有了它,影响的可能不仅仅是我们夜晚的心情,可是,如果我们连买个裹腹的六便士都没有,白天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哈,这,确实是个问题!
月亮和六便士
10-6-21
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一个解甲归田的将军无非是个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
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
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
从一个传记作家的角度来看,固然应该受到指摘,但作为传记主人公的儿子倒也情有可原;关于他父母之间某些“不愉快”的事件时,实在不够慎重。他在传记里引证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从巴黎写的一封家信,说他父亲称呼自己的妻子为“了不起的女人”,而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却把原信复制出来;原来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引证的这段原文是这样的:“叫上帝惩罚我的妻子吧!这个女人太了不起了,我真希望叫她下地狱。”
天晓得,作者为他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血,经受多少磨折,尝尽了多少辛酸,只为了给偶然读到这本书的人几小时的休憩,帮助他驱除一下旅途中的疲劳。如果我能根据书评下断语的话,很多书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晶,作者为它绞尽了脑汁,有的甚至是孜孜终生的成果。我从这件事取得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书的酬报;对于其他一切都不应该介意
这些人大多数对作家比对作家写的书、对画家比对画家画的画兴趣更大
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
文明社会这样消磨自己的心智,把短促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令人莫解。拿这一天的宴会来说,你不能不感到奇怪为什么女主人要请这些客人来,而为什么这些客人也会不嫌麻烦,接受邀请。
实际上他生得魁梧壮实,大手大脚,晚礼服穿在身上有些笨拙,给人的印象多少同一个装扮起来参加宴会的马车夫差不多。
他甚至没有什么奇行怪癖,使他免于平凡庸俗之嫌。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
他可能是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一个恪尽职责的丈夫和父亲,但是在他身上你没有任何必要浪费时间。
在我碰到这样一件我在书本里阅读到的故事时,觉得非常兴奋。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寒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这里有一个真正不计较别人如何看待他的人,因而传统礼规对他一点也奈何不得。他象是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叫你感到火冒三丈。
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订出的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里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卫护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到它严厉苛责。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它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
这个女人显出一副津明能干的样子,仿佛整个大英帝国都揣在她口袋里似的;一些高级官员的太太深知自己属于优越的阶层,总是带着这种神气的。麦克安德鲁太太津神抖擞,言谈举止表现得很有教养,但却很难掩饰她那根深蒂固的偏见
他要是发疯地爱上一个人,同她逃跑,我是能够原谅他的。我会认为这种事是很自然的。我不会太责备他。我会想他是被拐骗走的。男人心肠很软,女人又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但是现在却不是这么回事。我恨他。我现在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了。
我还从来没有象恨他这样恨过一个人呢。你知道,我一直宽慰自己说,不管这件事继续多久,最终他还是要我的。我想在他临终的时候他会叫我去,我也准备去。我会象一个母亲那样看护他,最后我还会告诉他,过去的事我不记在心里,我一直爱他,他做的任何事我都原谅他。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他抛弃了自己的妻子——纯粹是出于自私,再也没有其他理由了。
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咱们两个人,那是因为我们沾了认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光儿。
他生活在幻梦里,现实对他一点儿意义也没有。
女人们不断为了爱情而自寻短见,但是一般说来她们总是做得很小心,不让自杀成为事实。通常这只是为了引起她们情人的怜悯或者恐怖而作的一个姿态。
人们动不动就谈美,实际上对这个词并不理解;这个词已经使用得太滥,失去了原有的力量;因为成千上万的琐屑事物都分享了“美”的称号,这个词已经被剥夺掉它的崇高的寒义了。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词,什么东西人们都用“美”来形容,当他们面对面地遇到真正的美时,反而认不出它来了。他们用以遮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的虚假夸大使他们的感受力变得迟钝不堪。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如果说她死了对我一点儿也无所谓,那我也未免太没有人心了。生活能够给她的东西很多,她这样残酷地被剥夺去生命,我认为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是我也觉得很惭愧,因为说实在的,我并不太关心。
“你没有勇气坦白承认你真正的思想。生命并没有什么价值。勃朗什-施特略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抛弃了她,而是因为她太傻
施特略夫同他的妻子,在蒙特玛特尔区一间舒适的画室中过的幸福生活,他们两人淳朴、善良、殷勤好客,这种生活竟由于一件无情的偶然事件被打得粉碎,我觉得这真是非常残忍的;但是最最残忍的还是,这件事对别人并没有什么影响。人们继续生活下去,谁也没有因为这个悲剧而活得更糟。我猜想,就连戴尔克不久也会把这件事遗忘,因为尽管他反应强烈,一时悲恸欲绝,感情却没有深度。至于勃朗什自己,不论她最初步入生活时曾怀有何等美妙的希望与梦想,死了以后,同她根本没有降临人世又有什么两样?一切都是空虚的,没有意义的。
她铸造的这些链条只不过刺激起他的天性想把它砸断,正象厚玻璃会使人看着手痒痒,想捡起半块砖来似的。但是她的心却不听理智的劝告,总是逼着她沿着一条她自己也知道必然通向毁灭的路上滑下去。她一定非常痛苦,但是爱情的盲目性却叫她相信自己的追求是真实的,叫她相信自己的爱情是伟大的,不可能不在他身上唤起同样的爱情来还答她。
生活是严酷的,大自然有时候竟以折磨自己的儿女为乐趣
我发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已经忘记了她曾不得不自食其力这一段不光彩的历史。同任何一个正派女人一样,她真实地相信只有依靠别人养活自己才是规矩的行为。